行人勿闯红灯;
(资料图片)
摩托车、电动车勿逆行并请佩戴安全头盔;
机动车要礼让行人、系好安全带、勿乱停乱放。
与文明握手
与陋习再见
亲爱的驾驶员:
渭南临渭交警提醒您
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
行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
【违法时间】2023年7月3日
【违法地点】渭阳路段
【法车辆/人员】鲁H57H**/王某
【违法行为】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00%以上
【违法规定】《交安法》第48条: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,严禁超载。
【处罚依据】陕西省实施《交安法》办法第92条:(三)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00%以上的,处2000元罚款。根据《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》: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的,一次记6分。
【处罚结果】罚款2000元,记6分。
【违法时间】2023年7月3日
【违法地点】渭阳路段
【违法车辆/人员】陕ED36**/骞某
【违法行为】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00%以上
【违法规定】《交安法》第48条: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,严禁超载。
【处罚依据】陕西省实施《交安法》办法第92条:(三)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00%以上的,处2000元罚款。根据《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》: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的,一次记6分。
【处罚结果】罚款2000元,记6分。
【违法时间】2023年7月1日
【违法地点】沙王大桥北口
【违法车辆/人员】陕A1L8**黑色小型轿车/王某某
【违法行为】酔酒驾驶、无证驾驶
【违法规定】违反了《交安法》第22条第2款,第19条第1款
【处罚依据】依据《交安法》第91条第2款,99条第1款和第2款
【处罚结果】处罚1500元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,涉嫌危险驾驶罪,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
在整治曝光的同时,新闻妹还想提醒各位驾驶人员,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内,不能越线停车、随意超出人行横道甚至是占用人行横道、机动车道停车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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